2005年3月1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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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和媒体联手反腐
省检察院要和媒体建立职务犯罪案线索移送制度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范跃红

  本报讯 记者近日在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得知,检察机关将加强和新闻媒体间的联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扩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案源渠道。
  早在2001年,省检察院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检察机关内部移送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线索的相关规定。去年初,省检察院又制定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内部移送奖励的暂行办法,全省80个检察院建立了相应的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了检察干警发现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据了解,2004年我省检察机关内部移送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121件,从中立案53件,占当年立案总数的31.2%,贪污贿赂案件中,也有47件是从内部移送的线索中立案的,均较往年有较大增长。
  去年6月,湖州市检察院在查处湖州中医院一条线索时,发现了原任湖州中医院院长的湖州市政协副主席姚越健(副厅级)受贿犯罪的线索,并及时移送给省检察院。现在姚越健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省检察院按照奖励规定颁发给湖州市检察院线索移送奖1万元。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兑现内部线索移送奖金67000元。
  为了进一步拓宽职务犯罪的案源渠道,近日,省检察院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要加强侦查部门与公诉、侦查监督、监所检察、民行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建立相应的制度,明确各部门在相互配合及发现和移送线索方面的责任,并抓好落实,形成查处职务犯罪的合力。
  鉴于新闻媒体往往掌握着不少与职务犯罪相关的信息,而由于缺少沟通和联系,这些线索有时没能得到及时查处。为此,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永星表示,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加强与新闻媒体之间的联系配合,尽快建立与新闻媒体之间有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奖励和反馈制度,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线索移送制度的延伸。